美国法官命令谷歌从国外服务器发布用户邮件

据认为,英美司法制度严格遵守判例法。 在其中,法律的主要来源是司法判例。 但是实际上,这不是绝对的假设。 过去采用特定法院判决可能会影响另一位法官就类似问题做出的判决,但不能保证100%相同的结果。 这是我们从针对Google的案卷中看到的内容,该案于2017年2月被法院下令向搜查令发出来自国外服务器的用户信息。 尽管在2016年7月,另一起针对微软的案子却做出相反的判决

2017年2月3日,宾夕法尼亚州东区地方法院的联邦和平法官发布了一项决定( pdf ),该决定对数百万Gmail用户和其他美国互联网公司的信息安全至关重要。

回想一下,与Microsoft有关的先例始于2014年。 然后,在收到美国联邦法院的法院命令以提供其数据存储在外国主机上的用户的邮件通信内容后,Microsoft 拒绝遵守该命令 。 这是美国公司历史上第一次拒绝遵守法院命令保护其外国用户。 微软律师辩护说,欧盟的数据中心不在美国管辖范围内。

微软的地位得到了许多国际和技术公司的支持。

针对微软的审判拖延至第二巡回法院的美国上诉法院,该法院于2016年7月裁定,美国搜查令在美国公司外国数据中心的领土内无效。 2017年1月,同一上诉法院拒绝以 4-4票分配对该案进行审查 (撤回了11名法官中的3名),有关立场请参见上诉法院长达55页的裁决

尽管有这个先例,宾夕法尼亚州东部地区的宾夕法尼亚州地方法院法官还是对Google的搜查令(搜索权证编号16-960-M-01)做出了其他裁定。

当然,这只是一个小法官的微不足道的决定,它肯定会在Google的倡议下送交审查(Google律师已经宣布了这一点)。

另一件事很重要。 专家说,宾夕法尼亚州法官的意见表明,美国第二巡回上诉法院的裁决并不完全是先例:乔治华盛顿大学法学院教授Orin Kerr 写道 ,“至少有一位法官对此表示同意。”

针对Google的案件包括《存储通信法》的两项标准授权书(很多人认为1986年的这项法律已经过时),要求披露用户电子邮件的内容。 Google披露了一些完全存储在美国服务器上的信件。 关于其余字母,谷歌表示,分布式数据存储技术不允许确定这些字母的数字片段存储在何处。 由于它们可能实际存储在美国境外,因此Google无法根据Microsoft的判例或美国第二巡回上诉法院的判决将其发布给当局。

宾夕法尼亚州和平大法官(可能还有美国司法部)的看法有所不同。 他决定Google必须遵守该命令,因为“实施该命令所必需的行动将在美国进行。”

也就是说,如果可以从美国领土访问位于外国服务器上的用户邮件,则此操作在美国管辖范围内,必须根据美国法院的要求执行。 法官认为,这些行为与《美国宪法》第四修正案并不矛盾,实际上并非在美国境外进行搜查和没收财产:“侵犯隐私权是在美国领土上进行的,”法院的裁决说。

法官在判决书中写道,将数据从外部服务器电子传输到加利福尼亚州的Google数据中心并不是“逮捕”,因为“不会明显影响帐户持有人对用户数据的兴趣”(不会对帐户持有人的财产产生有意义的干扰)对用户数据感兴趣)。 法官还指出,正如她本人所说,Google会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定期将数据从一个数据中心传输到另一个数据中心-就像在这种情况下一样,这种传输并不妨碍帐户管理员对用户数据的所有者利益。


显然,律师们无法就数字财产及其实际位置对美国法院的管辖权达成一致。 美国第二巡回上诉法院的判决似乎不算是先例,以后可能会复审。

宾夕法尼亚州的一位法官强调了一个事实,即Google以“将信息分割成碎片”的方式配置其网络,并且不知道每个碎片的物理位置。 在这种情况下,Google不受任何美国法院命令的豁免,这是“荒谬的”。

Source: https://habr.com/ru/post/zh-CN40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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