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雇法。 需要考虑的信息

在关于哈布雷的讨论中,很长一段时间都提到了有关自雇人士的新法律。 几乎没有可用的信息,但仍决定根据以下信息来撰写:法律,相关委员会的结论,联邦税务局网站上的答案。

该法律适用于IT服务,没有IT功能。

已经签署了一揽子法律,为自雇公民征收新税种,并将于2019年1月1日生效。 新的特别税制和新税法已经出台,2018年11月27日第422-号联邦法律“关于在具有联邦意义的城市莫斯科,莫斯科和卡卢加地区以及,斯坦共和国建立特别税制“专业所得税”的实验( tar斯坦)

该法律生效还有一个月的时间,有时间对其进行梳理。

简要地:

该实验将持续10年-从2019年1月到2028年12月。 所得税税率(NAP)为4%和6%。 表明十年的税率不会改变。 没有报告,没有现金,没有保险费。

个人的养老金可以自愿缴纳。

NAP的目的是消除阴影中的个人收入。

但是我建议您注意新的IP税,它也可以适用特殊制度。 因此,请勿提交报告,请勿支付保险费和请勿使用现金。

组织与自雇人士订立合同时,也可能会遇到该法律。
已经有很多问题,但实际上会有更多问题。

更多详细信息:

职业收入是指个人在没有雇主的情况下,没有按照劳动合同吸引雇员的活动所得的收入,以及使用财产所得的收入。

适用时


从2019年1月1日起,它将在四个地区中应用:
莫斯科
莫斯科地区
卡卢加地区
tar斯坦共和国
从2020年开始,其他地区将可以加入。

如果公民在多个地区开展活动,那么他本人可以选择要在哪个地区注册。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每年更改一次注册地点。
而且,法律不是关于居住地的注册(或称其为注册),而是关于营业地。 法律没有规定。

因此,第一个问题是,对于自雇人士来说,什么是营业场所。

谁可以申请


任何人(俄罗斯联邦和EAEU的公民)都可以申请,包括已经注册为个人企业家的人。

每个人的条件:

1.一个日历年度的收入不超过240万卢布
2.缺乏工人

不适用于所有活动。 例如,不适用于贸易。

谁不符合申请NAP资格的完整列表:
第4条专业所得税纳税人
2.无权适用特殊税制:
1)根据俄罗斯联邦法律销售可扣税商品和必须通过强制性标签进行识别的商品的人;
2)转售货物,财产权的人,但用于个人,家庭和(或)其他类似需求的财产出售除外;
3)从事矿物的开采和(或)销售的人员;
4)有与其有劳动关系的雇员的人;
5)根据佣金协议,佣金协议或代理协议为他人的利益从事创业活动的人,除非本部分第6条另有规定;
6)提供货物运送服务的人,为了其他人的利益,接受(转移)这些货物的付款(提供),但提供此类服务除外,但前提是纳税人在与这些货物的买方(客户)结算时使用注册的货物收银机遵守适用于收款机的法律;
7)除本《联邦法》第15条第4款规定的情况外,采用其他特别税制或从事创业活动且其收入应按个人收入征税的人;
8)纳税人在确定本年度税基时考虑的收入在当年超过了240万卢布。

NAP将征税哪些收入


从商品销售和提供服务,工作表现中获得的所有收入,但以下情况除外:

NAP不会征税的收入的完整列表:
第6条征税对象
2.就本联邦法而言,收入不应被视为征税对象:
1)在劳资关系框架内收到;
2)从出售不动产,车辆;
3)从产权转移到不动产(住宅房屋的租金(租赁)除外);
4)州和市政雇员,但住宅租金(租金)收入除外;
5)出售纳税人用于个人,家庭和(或)其他类似需求的财产;
6)出售组织的法定(股份)资本中的股份,合作社共同基金和共同投资基金中的股份,证券和衍生金融工具;
7)在简单的合伙协议(联合活动协议)或信托管理协议的框架内开展活动;
8)从个人根据民法合同提供的服务(工作)(提供),但前提是服务(工作)的客户是这些人的雇主或不到两年前为其雇主的人;
9)根据俄罗斯联邦《税法》第217条第70款所述的活动,该活动是根据俄罗斯联邦《税法》第83条第73款在税务机关注册的人员收到的;
10)从权利要求的转让(assignment);
11)实物;
12)来自仲裁部门,调解员的活动,评估活动,公证人的活动,执业私法和倡导活动。

请注意,出售房屋所得的收入不受NAP约束,即将征收13%的个人所得税。

移动应用“我的税”


法律生效后,程序将更加清晰,但与税务机关的所有通信都应通过“我的税”移动应用程序进行,该应用程序尚未有人见过。 该应用程序将免费安装在计算机,平板电脑,智能手机上。

什么是“我的税”移动应用
第3条。我的Tax移动应用程序
1.“我的税”移动应用程序是经联邦行政机构授权控制和监督税费的软件,供个人使用与信息连接的计算机设备(手机,智能手机或计算机,包括平板电脑)使用在本联邦法律规定的情况下,“ Internet”电信网络(以下称为“ Internet”网络)。

2.使用“我的税”移动应用程序的过程已发布在Internet上,该网络已获得授权控制和监督税费的联邦执行机构的官方网站。

自雇登记-通过您的个人帐户或“我的税”应用程序。 可以通过信贷机构提交申请。

税率和税金计算


出售给个人的4%
由法人实体和个人创业活动出售的6%
纳税期为1个月,未提交报告。

扣除额分别为收入的1%或2%,以每年4%和6%的比率扣除,但不超过10,000卢布。

不考虑自雇费用。

税款是由税务部门计算得出的,并在下个月的第12天之前发送数据。 付款-直到25日。

根据自雇人士提供的数据进行计算。
从联邦税务局的网站
问题:税务机关将如何控制从专业所得税(NAP)中获得的收入金额?

答:税务机关将仅依靠该人本人输入“我的税”应用程序中的收入信息,并且还有其他方法来控制帐户中资金的流动,例如,监视所有银行卡的操作。

不向组织和个体企业家签发支票将剥夺他们减少税基的机会。 显然,这是一种控制个体经营者收入的措施。

责任感


增加了俄罗斯联邦《税法》第129.13条-如果违反程序和(或)将清算数据传输到税务部门的时间,将处以20%的罚款。

如果在六个月内屡次违规,则处以罚款额的100%

税法典第129.13条
第129.13条 违反纳税人转让商品销售过程(工程,服务,财产权)结算信息的命令和(或)截止日期

1.纳税人违反联邦程序“关于在建立具有联邦意义的莫斯科,莫斯科和卡卢加州地区以及of斯坦共和国(Tatarstan)的城市建立特殊税收制度“专业所得税”的实验”的转移程序和/或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与货物销售收入(工程,服务,财产权)有关的计算的信息,该税目是对职业收入征税的对象, 是细的尺寸,这样的计算量的20%。

2.同一行为在六个月内反复发生,
将处以该计算数额的罚款。

IE功能


个体企业家也可以采用这种特殊制度,包括个人税率,不支付保险费和不使用收银机。
从联邦税务局的网站:
问题: IP每年支付保险费。 自2019年以来,这一数额再次变大。 对于个人企业家来说,这个数目基本上是“负担得起的”。 如果您保持个体企业家的身份,请从2019年过渡到NAP支付,是否有必要继续支付保险费?
答:申请NAP的个体企业家有权不支付保险金和医疗费。 也就是说,如果您从2019年改用NAP,则可以节省保险费。 但是,请记住,您可以使用新的特别税制的收入起征点每年不超过240万卢布。

个体企业家向新制度的过渡将是自愿的,但要视情况而定,包括没有工人。 但是您不能组合不同的模式。

也就是说,IP只能使用NAP。

过渡后,他将需要在NAP付款人注册之日起30天内通知终止使用特殊模式(USN,UTII)。 如果不这样做,则取消NAP付款人的注册。 如果您拒绝,NAP将能够返回到特殊模式。 为此,您必须在20个日历日内提交付款人注册申请。

个人企业家有两种选择-他可以继续拥有个人企业家,可以像普通个人一样停止注册并缴税
从联邦税务局的网站:
问题:可以以这种身份注销个人企业家并开始以普通个人身份缴纳专业所得税(NPA)吗?
答:是的,个人企业家可以首先注销个人企业家身份,然后开始以个人身份支付NAP。

个人企业家免征个人所得税和增值税(进口除外)。 但是,如果他们与个人订立民事合同,则他们不免除税务代理人的职责。

对于法人


法律似乎是针对个人的,但是我建议注意法人实体有两点。 根据我的工作经验和对现有实践的分析,这没有写在任何地方,也没有在Internet文章中提及,只是我的看法。

1.税收优化


肯定会存在优化税收和将雇员转为自雇人士的愿望。 随着雇员的解雇和个体企业家的注册,这种计划现在也很普遍。 税收知道并揭露了它。

但是,在法律上,这已被禁止。

  • 国家行动方案将不对劳动关系框架内的收入征税6%(具体说明)
  • 如果与雇主签订了民事合同,不仅是当前的,还与前者(雇员被解雇的时间少于两年)都不受制于国家行动计划。

也就是说,在这些情况下,有必要像往常一样预扣个人所得税并支付保险费。

2.与个体经营者的民事合同


一个有利可图的选择-您不需要预扣个人所得税,也不需要支付保险费。 此外,与个人企业家不同,没有固定的保险费,没有报告,与个人企业家相比,个人获得的利润更高。

但是,法律实体存在潜在的风险。

首先是实际上该人不是自雇人士。

合同订立时需要对此进行检查,然后不时监控自雇者的状况。 怎么做-我还不知道。 对于IP,有USRIP。 对于自雇人士来说,也将有一个登记处是合乎逻辑的,但是法律并未这样说。 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要求检查。
现在情况是一样的,例如,与个人企业家签订了合同,然后该人停止了注册,该组织将他作为企业家的依据带到了基地,他没有代扣个人所得税,也没有为此缴纳费用。 如果找到,他们将收取额外费用,并会被罚款。

同样,我认为自雇人士也应如此-如果付款是在注销后支付的,则该组织有义务为个人支付保险费并预扣个人所得税。

第二个风险是与现有方案类似,该方案用于确定员工向个体企业家的转移的优化。 如果这是唯一的客户,则拥有大量的自营职业长期关系,我相信这有再培训劳动力的风险。 练习不会马上到来,但是我建议立即记住这一点。

结论


认为-是否有必要注册为个人企业家的个人可以考虑NAP的选择。

该税收将对使用STS“收入”的IP受益,并且没有免税期。
应该考虑其他模式的IP。 一个重要的优点是缺乏现金和支付固定保险费的义务。 同时,那些有意愿的人可以自愿支付养恤金。

但是其余的-实践将会证明。

Source: https://habr.com/ru/post/zh-CN431588/


All Artic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