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国当局不能强迫公民解锁受生物特征识别方法保护的手机,例如面部扫描(例如Face ID)或手指扫描(Touch ID等)。 尽管生物识别保护很
容易破解 ,但用户本人有权拒绝参与此程序,没有人可以强迫他。 该
决定于 2019年1月10日由加利福尼亚州奥克兰市的一名联邦法官
做出 。
早先决定第五修正案适用于密码和个人密码:公开密码等同于自我证明。 但是警方认为他仍然可以用手指或使用犯罪嫌疑人的脸来解锁手机。 现在,所有身份验证方法的权利都是平等的:第五修正案禁止强迫他人解锁手机,该修正案可防止为自己提供证据。 俄罗斯联邦宪法中也有类似的条款。
根据刑事案件的结果采用了长达9页的法院裁定,该裁定以其他细节分类,也就是说,有关流程参与者的姓名和其他细节是未知的。 尽管概述了案件的实质:两名嫌疑人已通过Facebook Messenger勒索。 受害人被勒索金钱,并威胁要发布“坦率的”视频。
福布斯昨天
是第一个报告此案和法院判决的人。
坎迪斯·韦斯特莫尔法官发现,在这种情况下,政府要求使用生物识别技术解锁手机的要求“与第四和第五修正案相反”,该修正案分别防止了不合理的搜索和自我指责。 该裁决指出,执法要求过高。 此外,法官指出,禁止当局“仅在合法搜查期间在场,并搜查并没收与嫌疑人,而与另一人不在一起的手机或其他设备”。
独立律师认为,这是朝着正确方向迈出的一步:“我认为,使用人的电话更像是访问大脑的内容,而不是访问内阁的内容,”科罗拉多大学法学教授布莱克·里德
说 。在
Ars Technica的评论中。 从这个角度来看,搜查令并不构成电话搜查的理由。
韦斯特莫尔法官多次援引最高法院2018年的裁决:“公民不认为使用新技术时放弃其公民权利的可能性,”她在提到上述裁决时写道。
这不是美国法院的第一个此类判决。 它类似于
2017年在伊利诺伊州类似的联邦案件中的一项
决定 :那里,联邦法院还拒绝执法机构通过强行解锁具有生物识别保护功能的智能手机来提取收集的证据。
在先前的案例中,法官引用了联邦搜查令,指出这种强制性来解锁手机是“标准做法”。 但是,在这种情况下,法官还得出结论,这种作法违反了第五修正案。
在当前的刑事案件中,法院指出,执法机构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获取感兴趣的信息:“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可以根据《存储消息法》或逮捕令从Facebook接收任何Facebook Messenger消息……试图通过违反《第五修正案》禁止自我追究,是滥用权力,违宪。”
显然,法院命令和宪法规定仅适用于美国公民,不适用于通过旅游,学生或来宾签证进入美国的外国人。 目前,外国公民可能会进行更彻底的搜索,包括检查计算机和手机的内容。 有证据表明,在某些情况下,当局甚至会与试图访问美国的外国人核对社交网络上的个人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