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将回答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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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9年1月1日开始,对提供第三方服务的第三方供应商(表演者)的商品(服务)交易场所和在线交易所的新要求生效。

对“保护消费者权利”法进行了相应的修改。 法律中引入了一个新概念-“ 商品(服务)信息汇总者的所有者 ”(以下简称“汇总者”或“汇总者”)。 交易平台和在线交易平台的所有者必须满足集合商所有者的所有要求,才能获得与消费者和Rospotrebnadzor的关系的其他职责和责任,

这些威胁将威胁到市场的变化以及如何避免它们,我们将在削减中告诉我们。

产品信息汇总者的义务和责任


1.首先,我们指出聚合商有义务将收到的商品预付款全额退还给消费者

聚集者的所有者在消费者提交相应要求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退回其预先收到的商品(服务)付款额。

返回条件是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 消费者已将其预付款支付给集合商所有者的银行帐户的商品(服务)没有及时交付给消费者(未按时提供服务);
  2. 消费者已向卖方(执行者)发出拒绝执行与指定违约有关的已订立合同的通知;
  3. 消费者向集合商提供了此通知向卖方(执行者)指示的确认;
  4. 汇总者未从销售者(执行者)那里收到消费者对商品接受(服务提供)的确认,并且没有在收到退还预付款的要求之日起十个日历日内将副本发送给消费者。
  5. 请注意,该法律并未根据退还预付款的义务,取决于汇总商是否设法将这笔款项转给卖方(承包商)。 换句话说,退货不取决于聚集者与卖方(承包商)的计算。

2.聚合器的第二个基本义务是需要引起消费者注意有关他本人和卖方(承包商)的信息。

指示的信息应包括:

  • 对于法人实体:公司名称(名称),位置(地址),工作时间,PSRN,
  • 对于企业家:姓氏,名字,赞助人(如果有),OGRNIP。

在墙纸情况下,应向消费者提供有关指定信息更改的信息。

集合商的所有者通过将其自身和卖方(承包商)的信息发布到他的站点和(或)站点页面上来引起消费者的注意。 也可以通过发布指向卖方(承包商)网站的链接来显示有关卖方(承包商)的信息。

在违反这些义务的情况下,聚集者的所有者必须赔偿消费者因此类行为造成的损失。

此外,侵犯消费者获得有关已售产品(工作,服务),制造商,卖方,承包商和工作方式的必要和可靠信息的权利,将对官员处以警告或行政罚款,数额为五百至一千卢布 对于法人-从五千到一万卢布(《俄罗斯联邦行政法》第14.8条第1款)。

让我们解释一下,《俄罗斯联邦行政犯罪法》中的个体企业家等同于一名官员。

3.最后,汇总员现在有义务应Rospotrebnadzor的要求提供信息,作为监督有关消费者保护立法的实施的一部分。

不向罗斯波特布雷纳德佐提供或不及时提供信息,将对官员发出警告或行政罚款-从三百到五百卢布; 对于法人-从三千到五千卢布(俄罗斯联邦《行政法》第19.7条)。

市场与产品信息汇总器


现在,我们将讨论通过互联网进行交易的顺序,这些变化与谁有关。 从法律的角度以及是否可以将一般意义上的任何商品平台或交易归因于商品(服务)信息汇总者,谁是商品(服务)信息汇总者的所有者?

“保护消费者权益”法的序言给出了关于货物(服务)信息汇总者的合法决定。 该定义非常繁琐,因此为了简化对新术语的理解,我们将其划分为多个组成部分,包括聚合器所有者的属性列表。

因此,根据法律定义,商品(服务)信息汇总者必须:

  1. 不论其法律形式或个人企业家,都以组织身份注册;
  2. 合法拥有计算机程序和(或)互联网上的网站和(或)网站页面。

此外,根据定义,商品(服务)信息汇总者必须为消费者提供同时进行以下操作的可能性:

  1. 使自己熟悉卖方(承包商)提出的订立商品销售合同(提供服务的合同)的提议;
  2. 与卖方(执行者)签订买卖协议(有偿提供服务的合同);
  3. 根据本法第16.1条第3款和2011年6月27日的联邦法律N161-“关于国家支付系统”,通过在适用形式的无现金支付框架内将资金转移给集合商的所有者,对指定的商品(服务)进行预付款。

让我们解释一下,可以通过发布有关卖方(承包商)和产品(服务)的信息以足以订立销售合同的方式来熟悉卖方订立合同的要约。

提供与卖方签订合同的机会意味着与用户(消费者)的交易由站点所有者代表卖方(承包商)或由供应商(承包商)直接使用聚合器提供的硬件和软件完成。

预付款仅通过银行转账接受,并且仅汇入集合商所有者的帐户。

市场活动中没有任何这些迹象,则意味着不可能对集合商的所有者应用法律的新要求。

例如,许多交易大厅和交易所为消费者提供有关供应商(执行者)和他们出售的商品(服务)的信息,但不参与结算。 此类服务的货币化基于目录中的付费收录或应用程序的接受和转移(潜在客户生成)。

考虑到这一点,参与在线商店的各种联属计划的站点和单个供应商也不被视为有关商品(服务)信息的汇总者。

此外,商品聚合商可以使用付款代理商的服务或根据具有货物交付点的普通代理合同接受现金付款。

同样,近来,“安全交易”的服务在网络中变得越来越流行,这表明供应商在满足一些强制性交易条件后就可以直接收到转账。 在后一种情况下,市场或交易所仅从其帐户上获得用于提供服务的佣金。

因此,每种情况都需要详细考虑市场与客户之间的实际关系,并考虑其功能和货币化方法。 如果您在活动中识别出聚合商所有者的所有迹象,则应考虑更改服务的法律文档或更改与用户进行交互的商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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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 https://habr.com/ru/post/zh-CN436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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