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最近, 有关计算机程序的权利发生了争执,该争执已在公开场合进行了很多讨论,而我和我的同事也参与其中。 结果,出现了很多关于如何发生这种情况,如何进行行为以免发生这种情况的问题,等等,而且,这些问题都来自有条件的“工人”-程序员和“雇主”。 尽管事实上,在哈布雷(Habré)上有很多关于该主题的优秀出版物,例如在这里 。
我总结了所有问题,并试图简短地回答它们-没有引用立法和司法惯例,也没有复杂的法律条款。 希望您对此感兴趣。
如果您完全没有听说过有关知识产权,官方作品和其他法律类别的信息,那么我建议您熟悉一个小型的教育计划。 如果您只对主题有一点了解,则可以进一步滚动。
法律教育计划某些智力活动成果的权利受到特别立法制度的保护,俄罗斯联邦《民法典》第1225条证明了这一点。 这样的结果称为知识产权。 关于知识产权,使用这种结果的专有权受到保护,并可以自行决定允许他人使用。 此外,作者的个人非财产权和其他特殊权利也受到保护。 此类权利的构成取决于知识产权的类型和适用的知识产权制度(版权,专利法及其他)。
应当牢记,由于知识产权是无形的,因此,无论对表达特定的智力活动成果的有形介质行使权利,行使知识产权的权利都会发生。 也就是说,例如,转让书籍并不意味着转让其专有权,与程序一起转让磁盘并不意味着明确授予使用该程序的权利,等等。
科学,文学和艺术作品受版权保护。 版权对象的一个特殊特征是,从创建作品之日起,它们的权利即刻出现,并且不需要注册就可以产生版权。 最初,权利直接来自于作品的作者-由其创造性作品创作出来的个人。 根据法律规定或与作者订立的合同,作品的专有权可以从作者转移给另一人。 因此,作者将失去专有权(尽管他将保留不可剥夺的权利,以得到作者的承认,包括作品完整性和不变性的权利以及其他个人权利)。
通过直接指示法律(俄罗斯联邦民法第1262条)的计算机程序受版权保护。 作为计算机程序,其执行过程中生成的源代码和目标代码,视听显示以及在程序创建过程中获得的准备材料均受到保护。
如果计算机程序或其他作品是由作者(公司的雇员)创建的,那么,如果创作的作品属于雇员的劳动职责,则该作品的权利应移交给雇主。
同时,劳动职责的制定方式应使他们在执行工作时直接或间接地承担创建程序或其他工作的义务。 在劳动合同中单独指出“雇员创造的一切都属于雇主”是不够的。
通常,劳动职责包含在雇佣合同或工作说明中,但原则上,如果满足《劳动法》中有关此类文件的要求(书面形式,将副本强制交付给员工),这些职责也可以包含在任何其他文件中。
也可以通过订单或在执行其他合同期间创建作品。 在这种情况下,除非合同本身另有规定,否则在第一种情况下,如果合同是与作者个人订立的,则作品的权利仍归作者所有,如果与任何其他人一起,则该权利移交给客户。 如果作品是在执行另一份合同的框架内创建的,则该作品的权利仍归作者(表演者)所有,除非合同另有规定。
1.我开发了一个程序。 她属于谁?
很可能是你。 在创建程序时,请检查您是否没有至少以某种方式强加您创建程序义务的雇佣合同和/或职位描述。 还要检查您是否没有其他合同可以将创建的程序的权利转让给客户。 另外,如果您在2008年之前创建了程序,情况可能会发生变化(当时的法律略有不同)。
2.雇主指示我制定程序。 它属于谁?
如果您有雇佣义务(直接或间接)在雇佣合同,职位描述或您签署的其他文件中创建程序,则交给雇主。 此外,这仅是一种责任-也就是说,您必须做一些工作(涉及程序的创建)并为此获得报酬。
关于间接义务,微妙之处在于,法院通常将劳动义务条件视为创造作品的条件,即使这些条件的定义范围很广。 例如, 在这种情况下,在程序作者与雇主之间的劳动协议中,规定了相当广泛的劳动职责:“组织图书馆和信息数据库的信息活动的提供”。 但是,法院承认,这些职责包括创建计算机程序。
如果未提供劳动义务,则该程序很可能属于您(请参阅问题1的答案)。
3.我使用公司计算机和雇主的其他资源开发了该程序。 该程序的创建不是我工作职责的一部分。 她属于谁?
很可能是你。 如我所说,您需要记住:
- 关于劳动职责;
- 关于是否存在其他协议;
- 大约2008年。
还请记住,当雇主将其资源用于个人目的时,雇主并不喜欢它。 他们可以被剥夺奖金,被谴责或被解雇(如果已经存在违规行为)。
4.我在工作时间创建了程序。 该程序的创建不是我工作职责的一部分。 她属于谁?
您和以前一样,很可能记得:
- 关于劳动职责;
- 关于是否存在其他协议;
- 大约2008年。
同样,通常,当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做错事时,雇主并不真正喜欢它(尽管有例外 )。
5.我创建了该程序,并且我的雇用合同说我创建的所有内容都属于雇主。 但是创建程序不是我工作职责的一部分。 谁拥有该程序?
您很可能是您,因为并非雇主在雇佣合同中写的所有内容都是有效的。 我们看问题1的答案。
6.我在工作时间内使用雇主的公司计算机和其他资源代表雇主创建了该程序。 另外,我的雇佣合同说我创建的所有东西都属于雇主。 该程序的创建不是我工作职责的一部分。 谁拥有该程序?
对您而言,最有可能的因素组合在这里不起作用。 我们着眼于对问题1的回答,并特别提请您注意该程序直到2008年才创建。
7.我创建了程序,并将其交给了雇主/朋友/不清楚是谁复制的。 谁拥有该程序?
很可能是你。 作品副本的转让并不意味着其权利的转让。
8.我创建了程序,并将其转让给了雇主/朋友/尚不清楚其源代码是谁。 谁拥有该程序?
很可能是你。 源代码也是该作品的副本。
9.我创建了一个程序,该程序的开发是我工作职责的一部分,但是雇主没有向我支付报酬。 该计划与我在一起吗?
不,这不影响对该程序的权利转让。 但是您可以尝试起诉雇主,但要收费。
10.我是一名自由职业者,并为客户创建了一个程序。 她属于谁?
如果您是个人-除非合同中另有明确规定,否则对您而言。
如果您代表您的公司签订了协议,则向客户发送,除非协议中另有明确规定。
11.我是自由职业者,客户指示我绘制鹅卵石纹理。 我创建了一个生成这种纹理的程序。 谁拥有该程序?
您,除非您与客户的合同中另有规定,并且客户未单独下令创建此程序。
12.我与其他程序员一起创建了一个程序-公司的主要公司产品。 但是我本人是清洁经理。 谁拥有该程序?
除非您的公司中创建程序是清洁经理的责任,否则您创建的部分是您自己的。 其余的归雇主所有。
此外,如果您创建的部分不是独立的,那么您和您的同事将被视为共同作者。 您和雇主之间将共同拥有该计划的专有权。
13.我是一名程序员,并且在云计算领域的软件公司工作。 我创建了一个电脑游戏。 她属于谁?
从理论上讲,创建计算机游戏不是您的工作。 但是要证明这将是极其困难的。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能会发现以下证据:
- 该程序不是在工作时间内创建的;
- 该程序是在个人设备上创建的;
- 雇主尚未委托您创建程序。
14.我在一家外国公司担任远程清洁经理。 我代表雇主创建了该程序。 她属于谁?
您最有可能,但有细微差别。
显然,在不同的国家中,可以建立不同的法律和其他标准来将一件作品确认为正式作品(包括雇主是否下令订购)。 在这种情况下,通常,在作品权纠纷的情况下,适用寻求法律保护的国家/地区的法律,也就是将其诉诸法院的法律。
因此,俄罗斯法院可能会做出有利于您的裁决,但对于外国法院,情况如何尚不清楚。
15.我在一家公司担任清洁经理。 我的雇主赢得了FSUE举办的竞赛,以创建计划-会计系统。 雇主将创建会计系统委托给我,我创建了它。 谁拥有该程序?
您最有可能,但情况很困难。 应该记住的是,与国家的争端通常以与法律争端不同的方式结束。
在理想的情况下,根据法律,如果与您的关系没有正常形式化,则雇主无权参加该计划,因此,根据该协议,他无权转让给联邦国家统一企业。 结果,如果雇主将程序转移给联邦州立单一制企业,而联邦州立单一制企业开始使用该程序,则雇主和联邦州立单一制企业都将成为违规者-可以要求他们两者都停止使用并支付赔偿金。 此外,由于州合同的不当履行,雇主仍应对联邦州统一企业负责。
但是,在实践中并考虑到俄罗斯联邦《民法》第1298条所确立的规范,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应给予国家专有权或使用权(许可证),法院有机会满足禁止使用该程序并获得赔偿的要求相对于FSUE很小。
16.我是清洁经理。 我创建了一个程序,在我的工作中使用了属于雇主的资源(库,数据库等)。 谁拥有该程序?
很可能是你。 使用他人的资源并不能剥夺您获得由创意作品创建的作品的权利(这应该是一种创造性的贡献,而不仅仅是对现有解决方案的技术选择)。
但是,未经版权所有者的许可,雇主可能会向您提出有关使用此类资源的要求。
17.我是清洁经理。 我创建了一个程序,该程序使用了第三方拥有并根据GNU GPL分发的工作资源(库,数据库等)。 谁拥有该程序?
很可能是你。 这与上一个问题中的情况相同。 只要确保您遵守GNU GPL(或其他许可)的要求,以使版权所有者不会要求您。
18.我是雇主,我的程序员去了一个竞争对手,并给了他所有的发展。 我该怎么办?
您是否有NDA程序员的商业秘密制度和/或囚徒? 如果不是这样,那么几乎不可能让程序员负责泄露信息。
与竞争对手相比,机会更多。 如果他开始使用该程序,则可以向他显示非法使用此程序的要求(如果您是版权所有者)。 如果所传输的信息中有符合生产机密标志的信息,则可以尝试使用此基础。 您也可以尝试使用反托拉斯法规则。
一个典型的故事是INEC,其前雇员与RISKFIN之间的纠纷。 法院最终拒绝满足雇员的要求,但满足了对竞争对手的诉讼。
19.我是雇主,我的程序员在被解雇之前销毁了他创建的程序的所有副本。 我该怎么办?
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设法从程序员那里获得了赔偿,开发了类似的程序。 你可以试试看。
20.我是雇主,我想禁止我的员工与竞争对手合作。 我该怎么办?
您可以尝试禁止任何事情,不会有任何不好的事情发生。 但是这样的禁令是无效的,实现宪法规定的劳动自由的工人,无论签署什么协议,都可以在他们想要的任何地方上班。 他们将不对此负责。
还应记住,在某些国家(例如美国),允许与雇员订立不竞争协议,但有一定限制,并且必须向雇员支付额外报酬。
输入商业秘密制度(包括采用相关的当地文件),并与NDA员工和承包商达成协议。 这是可以做的最少的事情,然后您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查看。
22.我从N公司下令开发该程序。开始使用该程序后,N公司的雇员来找我,说他们是版权所有者,并要钱。 怎么办
- 如果可能,请立即停止使用该程序。
- 在您的律师的帮助下,请与N公司联系。请注意,如果情况不利于您,您将向N公司要求赔偿。
- 根据情况继续。
两种选择:
- 与员工和自由职业者缔结一项关于转让作品权利或许可协议(如果适合)的协议。 在任何情况下,您都无需追溯订立劳动合同,作者合同等。
- 不要使用该程序。
您可以放松一下,但是需要牢记两件事。
首先,对于正式作品的创作,如果您开始使用作品,则需要付费(与薪水分开)(或将其转让给他人,或通知员工有关作品保密的信息)。 不支付报酬不会剥夺您创建程序的权利,但这将成为起诉您的基础(请参阅下一个问题)。
其次,如果您在三年内没有开始使用该作品,请勿将其权利转让给他人,也不会通知员工有关该作品的保密信息,该作品的专有权将退还给员工。
25.我是雇主。 而且我不向程序员支付报酬。 我可以放松一下,因为程序的权利仍然存在吗?
是的,如果为您正确设计了所有程序,则程序的权利将保留给您。 您可以放心,直到程序员提起诉讼向您收取所有创建的程序的补偿。 公平报酬的数额将由法院决定。
26.我是雇主。 我在Rospatent注册了我的员工创建的所有计算机程序。 这是否意味着这些程序属于我,我可以放松一下?
在Rospatent中注册程序不会产生任何权利,也不是对其可用性的无条件确认。 除非另有证明,否则您将被视为版权所有者,但是如果发生纠纷并将其送达法院,则可以质疑注册表中的信息。
27.我是雇主,我该如何做,以免雇员和自由职业者剥夺我的计划权利?
一些建议:
- 输入您对软件的现有权利和其他智力活动成果的管理帐户(专有权和许可协议下授予的权利),并控制此类对象的权利的发生和授予;
- 按照问题30的答案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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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在俄罗斯法院考虑了争端,Google也很可能会作为第三方被带进来,您可以尝试从中要求提供证据,例如,其应用程序出现在Play Market上,两个应用程序的apk文件等。 。
关于设计。
原则上,如果您确实愿意,可以在Rospatent中注册该程序。然后将有其他证据证明您是该程序的作者和版权持有人,但是此类证据可能会受到质疑。
您还可以通过其他方式保存程序,例如,在现在流行的IPChain中。法院将考虑来自此类系统的信息以及其他证据。